九江市农业局

人气指数:1 页面更新时间:2022-04-16 21:09
网站介绍

一、拟订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。

二、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,指导农村土地承包、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。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、财务管理,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。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。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。

三、组织落实促进粮、棉、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,指导粮、棉、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,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。

四、研究制定农业科研、农技推广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。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和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。

五、组织农业资源区划、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;指导农用地、渔业水域、草山草坡、宜农滩涂、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。指导农业环境保护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。依法管理耕地质量。

六、拟订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、规划并组织实施。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、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。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、规模化生产,促进农业产前、产中、产后一体化发展。

七、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流通与出口的政策建议。培育、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。指导农业信息服务。

八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。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。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。组织农产品安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。

九、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(种苗)、草种、种畜禽、农药、兽(渔)药、饲料、饲料添加剂、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。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国家标准。依法负责渔船、渔港、渔机、网具的监督管理。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。

十、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技术指导。组织、监督对动植物的防疫、检疫工作,及时报告和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。承担兽医医政、兽药药政工作。

十一、参与组织农业防灾救灾工作。

十二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联系方式:
电话:0792-8582184  
传真:0792-858218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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